高碑店的乡村聚落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2022/8/9 来源:不详DSP广告投放运营招聘微信群 http://nvrenjkw.com/nxzx/3902.html
三代春秋战国时期
原始社会时期高碑店有易氏部落在此生活的记载。原始村落是“里”的初期阶段。它随着人类的进化和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和转化而逐渐形成。这时,村落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中心。夏商时期,随着国家的出现,也产生了乡里制度的萌芽,原有的村落逐渐发展成具有一定行政性质的社会共同体——邑或邑聚。具有政治和经济意义。
作为居民定居点,规模不同,有大的邑聚,还有小的邑聚。基本上在此时期原始聚落已经开始整合、集中。西周时期,小邑聚逐渐发展成“里”。“里”是西周农民的聚居单位,在周朝的各种文献里已经开始有关于明确记载。据《周礼》记载,国中“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周;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在野中“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周礼·地官·小司徒》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几。
“里”作为一个地方区划已经开始在全国实行,并且描述了井田制下乡村聚落的布局样式,道路的布局,田地的布局,展现了整体乡村聚落景观中的规则性和整齐划一。高碑店大屯东周遗址位于新城镇大屯村西北,距离村庄东北米处有一条古老的河,河道内多古老的陶片,遗址㎡。马垡战国遗址,位于衣锦店乡西马垡村北,面积5㎡。北方中战国墓及遗址位于高碑店镇北方中村砖瓦厂北面,面积㎡。出土文物数量丰富,还有墓葬群,均说明该地区在这一时期形成了稳定的农村聚居聚落。
《汉书》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从上述材料中可得知庐舍集中放在公田。平均每家约2.5亩庐舍。《汉书·食货志》“庐各在其田中,而里聚居也。”
“庐,田中屋也。春夏居之,秋冬则去。”说明当时人们住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里中,一部分在田中。“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说明里中的住宅大概也是2.5亩。当时一尺合今零点二三米,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百亩合今三十一点二亩。合计今天一亩大概.7平方米,20亩合今天的6.24亩当时田中住宅平方米。
马垡战国遗址遗址,面积5平方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乡村里中25家,每家2.5亩合计62.5亩平方米,北方中战国墓及遗址面积平方米。如果田中住处里中住处加上道路围墙等等面积,能很好的匹配上遗址所发现的大小。说明当时高碑店出很好的施行着井田制下的律令规则对于三代时期井田制下的农村聚落形态可以用严谨规矩的布局形态来描述,农村聚落的形态,田野的形态无不体现封建社会等级下的划分。
农村聚落景观也基本上大同小异,房屋建筑,农田,街道都以相似的模型,相似的尺寸出现。除却不能居住耕种的土地,全国的土地都等量划分。农村聚落的人口形态都可以说是一一复制,即使有所不同,变化也不是很大,对于平原地区的推行更甚,更加方便实施。所以高碑店三代时期的在没有大的聚落产生时期应该出现了不少规模相等的里。
井田制破坏下秦汉时期
战国时代井田制已经破坏,三代时期农村住宅耕地等量划分的形态已经遭到极大地破坏。秦汉治下高碑店的记载就详细一些,能够寻找其具体方位,秦朝时期隶属于广阳郡,汉朝时期属于幽州治下涿郡中的良乡。《汉书》中记载涿郡十九万五千六百零七户,七十八万二千七百六十四人下辖二十九个县:(平均每个县户人)对比《帝王世纪》记载“禹平水......民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人”。
以此推推算按照九州平均算法冀州大概万中人口明显增加。说明战国时期铁器牛耕生产力大发展,统一的国家,及新的土地制度的发展对于人口的发展影响巨大,人口的大发展必然造就住宅的增加,必然改变井田制下农村聚落规范式的变迁,农村聚落形态必然受到极大变迁。
秦汉以来,乡里制度日渐成熟,统治者为加强统治,加强对想乡里制度的管理。可见乡里制度在中央政权中占据很重要的作用。《睡虎地秦墓竹简》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汉书·张安世传》“其为故掖庭令张贺置守冢三十家”《汉书·戾太子传》曰:”故皇太子谥曰戾,置奉邑二百家”由此可见当时里的建制和规模在实行起来并不是完全可以贴合相关规定。也会根据里的情况而定,人数也会出现很大的出入。
栗各庄汉代遗址,面积㎡。高碑店的汉代遗址按照秦汉时期百家为里的定制,平均没人2.5亩的住宅也完全够的上是里以上的建制。因为前朝就有邑的记载。《法律答问》:“越里中之与它里界者,垣为‘完(院)’不为?巷相直为‘院’;宇相直者不为‘院’”。表明房子非常密集。里面有一面墙,内部空间相邻。城墙的内墙有自己独立的墙,中间的房屋布置成街道。按照里的布局形式的密集程度来看。又有汉代墓葬群的发现,说明高碑店地区的人口建制甚至达到了乡、亭的建制级别,或者“巨里聚”。
《为吏之道》:“民或弃邑居壄(野),入人孤寡……勿令为户,勿鼠(予)田宇。”可以推断,离开邑或邑聚而居住在田野中,是政府所禁止的,所以居住在田野中的人数也应是有限的。
乡村聚落景观中“里”的设计,在东汉末年形态和作用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是东汉末年天下大乱,里的作用是军事用途,用以抵御战争,《春秋繁露》“诸闾社通于闾外之沟”里的四周有沟壑和土墙围绕。为了抵御日益严重的战争形式,在外围建立了高达的围墙(堑、营垒、营壁等),有的还建立了望楼。
里中建筑布局整齐划一,里中有道路,连接各家。里设有里门共居民出入。但也有远离城邑的地方,如辽阳三道壕遗址考古发现一样,无围墙,房屋相对集中,大小形状不同,田、宅不在一起。还有杨庄聚落,还有如杨庄发现的汉代聚落遗址,也反应了汉代另一种乡村聚落形态,分散布局,不想传统里的建制一样整齐。所以在普遍性中也存在个性,古代乡村聚落景观设计也一样不能将统一性视为普遍性。
魏晋南北朝时期
高碑店汉魏是良乡侯国,地属幽州涿郡今县全境约皆良乡故地,东汉省入方城魏属范阳郡。北魏齐周,方城地(齐天宝七年省方城入涿属范阳郡今境又属涿县地)对于地处北方,更迭朝代频繁的高碑店,战争之下必然是一片凋敝的景象,对于任何事物的毁灭必然是彻底性的。东汉末年军阀割据,战争频繁、自然灾害频发,延帝熹平六年蔡邕云:“天无丰岁,官弹现财,民人流移四方,不能还其骸骨地方出现“人庶流迸,家户且尽”。
在西晋统治中各种矛盾激化,先是八王之乱,后又有连年旱蝗、疾病、天灾等《魏书·食货志》亦载云:晋末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毙与饥谨,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焉。凄惨的状况加上少数民族内迁早就中国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流民浪潮“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戎翟及于中国,宗庙焚为灰烬,千里无烟爨之气,华夏无冠带之人。自天地开辟,书籍所载,大乱之极,未有若兹者也”人口流亡,直接造成乡里制度的崩溃,留在北方的乡民只能聚坞自保,因此大大小小的坞堡壁垒遍布北方地区。
宋朝时期
宋朝时期高碑店地区处于宋辽分界线地区,宋辽大军在此处互相攻伐,澶渊之盟后相对稳定,其边境地区就在高碑店白沟地区。“河北,朝廷根本,而雄州河北咽喉。”宋朝是我国商品经济极为发达的一个朝代,从古史记载,到流传至今的一些诗书字画都可见宋朝时期的商品贸易盛况,辽作为游牧民族,生产力生产水平与宋朝根本没法比较。对于商品的需求是巨大的,所以辽首先在羊城开辟了一个榷场。并且景德初年又在新城市拒马河北设立了一个吸引商人的榷场。宋朝在辽成立榷场之后才意识到双边贸易的重要性,之后成立雄州榷场。虽然雄州处于宋辽战争的最前沿。大小战争不断,但雄州榷场却在双方的军事,经济和外交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碑店是辽萧太后行宫,曾多次南巡驻跸在此地。在南部建有“建享亭”、虎贲驿。在今高碑店三丈、三丈铺、三丈辛庄一带建有御花园,打有72口井。这三个村子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在历史上以为被御封为“三彰”。辽代驿站在高碑店南北老街,“五里一墩,十里一铺”驿道旁设有茶棚,烽火台,遗迹在50年代仍然可见。可见当时高碑店地区在辽时期的重要性,聚落景观设计丰富多彩。具有很强的历史性和文化性。
宣和昔年改名属燕山府金复故名属中都路大兴府涿州威城,元高碑店属雄州,元太宗元年升为新泰州七年复故名为县属顺天路至元二年属保定路雄州十年属大都路二十三年复属雄州。金元时期高碑店地区推行社制,人们推举通晓农事的人为社长,五十家以上为一社,超过百家就增设一社长。不足五十家的三五村合并为一社,“社”基本上也是以地块为单位。
明清时期
高碑店地区地属京畿,又是著名的古驿道。自从满清入关以来建立大清王朝,在行政区划分上得以重要划分。又因为满族利用汉人治理天下,主张学习汉族文化,弘扬汉族优秀传统。所以高碑店地区乡村聚落文化及其面貌发展影响较小。
高碑店乡村聚落景观中建筑特点都是土胚房,或者土板打墙的芦苇,高粱秸秆加起来的房屋。有条件的住砖房。布局多为北三件,人口多会有东西配房。厕所主要在院子西南角,与猪圈相邻,大门多开在东南角。仓房、石磨、碾子、牲口棚、多在外援,多为公用。
由于科学水平落后,文化程度比较低下人们总会把美好的愿望寄托于神灵,又因为统治阶级为了统治的需要,拜佛求神成了人民的一种寄托。随着几千年来儒、道、佛、神等宗教的传入,高碑店人陆陆续续额在家乡建造了近百组人文景观,如佛家隆兴寺、老爷庙、长云寺、三义宫,还有花子庙等。年前高碑店地区共有庙宇72座,年年香火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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